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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宁波市建筑市场总站转发省造价总站关于印发《工具式外墙脚手架浙江省补充定额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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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4-10-29
  • 来源:
  • 市建管【2024】33号

    各有关单位:

      为深入贯彻执行我省2018版计价依据,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,妥善解决计价依据应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,现将《工具式外墙脚手架浙江省补充定额》(浙建站计[2024]4号)转发给你们,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,凡符合本补充定额编制内容要求的工程,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价:

      一、2024年10月23日起发包的工程,均按本补充定额及其相应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。

      二、2024年10月23日前发包的工程,已办理竣工结算的,不再调整;未办理竣工结算的,除合同另有约定外,可按本补充定额及其相应规定调整合同价款,据此签订补充协议并办理竣工结算。

      三、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(2018版)问题解答>(三)的通知》(市建管[2024]10号)涉及本补充定额的适用对象的相关内容停止执行,其他内容继续有效。


      附件:关于印发《工具式外墙脚手架浙江省补充定额》的通知

   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

    2024年10月28日


    宁波市建筑市场总站转发省标准造价站关于印发《工具式外墙脚手架浙江省补充定额》的通知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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